第二节 反思性文学理论的建构
在陶东风看来,文学理论已然不是研究文学特性和普遍规律的人文学科,而是反思文学特性和普遍规律是如何被建构的学科。用他自己的话来表述,即:“从建构主义的角度或许可以这样表述文学理论的知识属性:通常人们把文学理论定义为研究文学活动规律的知识体系,但与其说文学理论是研究文学活动规律的,不如说它是研究文学活动的规律是如何被建构的?谁在建构这种‘规律’?为什么建构这种‘规律’?通过什么媒介建构这种‘规律’?这种建构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约?能否像‘上帝’那样超越地去建构?”[20]
看得出来,建构主义文学理论已经改变了关于文学的提问方式,它不再注重主客二分地去“认知”文学的“是什么”,而是结合社会文化语境去“反思”文学“何以如此”。用陶东风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不应该去问:到底哪种文学本质观是真理,是对于文学‘客观本质’的正确揭示?哪些是谬误,是对于文学客观本质的遮蔽?我们要问的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出于什么需要和目的、通过什么手段、建构了什么样的‘文学’理论?又是在什么情况下何种关于文学的理论因为什么取得了支配或统治地位,被封为‘真理’甚至‘绝对真理’?何种被排斥到边缘地位或者干脆被枪毙?原因是什么?这个中心化—边缘化、包含—排除的过程是否表现为一个平等、理性的协商对话过程?是否符合民主自由的政治程序和文化精神?”[21]需要指出的是,建构主义的文学理论不仅在研究文学“实践”和从事文学批评的时候已然从认识论走向了反思论,而且在研究文学理论自身及其历史之时,也是持反思论的立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