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贵哥也并非恶人,只因嗜赌成性,常帮人做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事情,街坊中名声极臭,而三儿是他穿开裆裤的兄弟,因为老母病重,才铤而走险。
我神不知鬼不觉出了石墙,将身上值钱的物品全赠与两人,然后分道扬镳。
人虽不坏,但毕竟是市井之徒,难保之后不会为了钱财再来害我,再说我现在脑子里一团浆糊,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何处都不知道,至于为何会身穿宫服,被葬在皇侧陵里,更是不得而知,权衡再三,决定找家店子先住下。
第二十七章
耳朵上的红宝石耳环被我当给了客栈老板,这耳环是民间作坊制作,非宫中之物,所以没有为我带来麻烦,老板只当我是落魄贵族,收取了大半的佣金,为我屁颠屁颠地忙活着,他老婆也不忘打劫我这个冤大头,一见我身上的吉服袍就喜欢上,拿了自己的两套便服非得与我交换,我正有此意,推辞几句便接受了,荆钗布裙,我与葬于侧陵中的女子衣着上再无相似之处。